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认定第四批“济南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的通知
(济教办字〔2012〕2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市语委办组织评估组通过书面材料审查、实地抽查等环节,对申报的第四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进行了验收。各校积极广泛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三纳入、一渗透”的工作要求,对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高度重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落实、管理到位,在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规范化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经研究确定,授予济南市砚泉学校等44所学校“第四批济南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称号(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进一步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真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推进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再上新水平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第四批“济南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名单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第四批“济南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名单
(44所)
济南市砚泉学校
济南市燕新中学
济南市名士小学
济南市育贤小学
济南舜文中学
济南市经十一路小学
济南市舜玉小学
山东省济南第十四中学
济南市七里山幼儿园
济南市东河村小学
济南市西河村小学
济南市阳光100小学
济南市昆仑小学
济南市明星小学
济南市明珠小学
济南市药山小学
济南师范天桥附属学校
济南市滨河小学
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第一中心小学
长清区万德镇中心小学
长清区万德镇万南小学
长清区小万德小学
章丘市福泰小学
章丘市明水街道办事处柳沟小学
章丘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山东省章丘市第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