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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2.加强安全教育及校本培训。根据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等不同学段特点,分别编制警示教育记录薄,认真落实“1530”安全警示教育;自编或购置下发安全教育读本,进一步加大安全教育的普及力度;加强安全教育阵地建设,有条件的学校逐步建立安全教育专用教室。每学期校长要给全体教职工做一次校园安全形势报告,分管校长要给全体教职工做一次《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高校)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讲座,安全干部要开展班主任安全培训不少于2次。
  3.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为主题,组织开展好第十七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落实校园“三有一开展”,利用各种节点和契机,对学生加强防汛、防雷、防溺水、防踩踏、防火、防震、防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和交通安全等安全知识教育,使安全教育更加生动丰富全面。
  4.积极开展安全避险和自救演练。定期开展不做预先设计的实战型应急演练,如:消防、防溺水、地震逃生、防踩踏、紧急疏散、防雷电、防汛、防食物中毒、防暴力侵害等安全演练,做到有专业指导、有演练预案、有过程检查、有事后总结、有信息反馈,演练覆盖全体师生,确保演练的实效性。
  5.充分利用媒体向社会开展安全教育宣传。进一步提高宣传力度,把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社会各界、学生家长和广大师生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参与程度,通过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内容和形式,在全市教育系统营造浓厚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
  (六)提升素质,加强安全干部队伍建设
  继续开展安全干部工作作风建设年活动,树立三种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塑造积极进取、恪尽职守、反应迅速、务实创新的安全干部形象。开展安全干部业务培训,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搞好各类安全培训,各县(市)区教育局安全干部每学期为基层授课不少于2次。
  (七)积极协调,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及时调整充实各级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联系人,完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工作调研和形势分析,建立学校、学生、家长、社区四位一体的校园周边安全管理网络。学校要定期摸排,将学校及周边影响师生人身安全和教育教学秩序的问题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台帐,及时将问题通报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重大问题即时通报;同时,配合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整治,并将整治结果及时向相关单位进行反馈。与公安机关加强工作会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金盾护学深化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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