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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3.加强预案编制演练,建立校园安全应急管理机制。立足于安全事故的有效预防,学校要结合实际,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修订和完善各类预案;建立救援队伍,明确人员职责;储备救援设备物资,满足突发事件应急需求;加强预案的演练,使师生熟悉预案流程,做到快速反应;坚持特定时段、特定岗位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制度,做到超前指挥;建立舆情分析制度,及时发布安全预警;建立突发事件发言人制度,积极与媒体配合,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事故发生后做到快速反应,将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加强“三维互动”,建立“层级调控”安全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安全工作信息化建设,筹备建立济南市学校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坚持办公平台、平安校园网站、安全工作论坛的“三维互动”,利用QQ群、短信等快速联络方式,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提高工作效率;坚持安全工作月调度制度,加强安全形势分析和工作调度,加大检查通报和安全隐患曝光力度,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市、县(市)区、乡镇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学校安全工作的“层级调控”。
  (二)规范标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标准化建设
  1.安全制度建设标准。继续修订《济南市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管理规范》、《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基本要求》等安全制度。
  2.安全检查考核标准。修订《济南市中小学安全工作检查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济南市教育行政部门安全工作检查考核量化评分标准》、《民办培训机构年检安全工作考核量化标准》,落实《济南市幼儿园一日标准化管理》,研究制定《济南市高校安全工作考核量化标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标准化建设。
  (三)加大投入,大力加强校园“三防”建设
  认真落实省政府《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高校)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市教育局和市公安局《济南市中小学幼儿园报警监控联网系统建设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门卫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学校安保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面加强校园“三防”建设。
  1.人防建设: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安保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干部。学校应按照要求配齐专职保安人员,住宿制学校要根据需要适当增加专职保安人员,组织专职保安人员上岗培训。加强门卫室建设,强化专职保安人员的日常训练,严格执行门卫室管理规定和岗位规范,市教育局将进行校园门卫室“十佳岗位”和“十佳校园卫士”的评选。
  2.物防建设:学校门卫室防卫、通讯、报警、消防等设施器械满足安保工作要求,市教育局将制定门卫室器械配备目录,对经济条件较差的学校按照一定比例适当购置配发部分器械,以满足全市公办学校、幼儿园安防工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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