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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职业教育201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职业教育201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济教职字〔2012〕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职业学校:
  现将《济南市职业教育2012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济南市职业教育2012年工作计划

  2012年,全市职业教育要以贯彻落实《济南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为契机,围绕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保持规模、调整结构、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的基本要求,推动改革创新,提升办学活力,强化内涵建设,增强服务能力,推进职业教育科学发展。
  一、实施示范、规范学校建设行动,引领职教发展
  加强第一、二批国家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管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定位准确、模式先进、条件配套、特色鲜明、就业优势明显的要求,积极推进示范性、规范化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力争再有2所学校进入国家改革发展示范学校,12所学校通过国家级重点学校复审,一批学校进入省级示范性、规范化学校行列,以此为契机促进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上档次上质量,内涵建设更加精细规范。
  二、加大统筹力度,调整优化职教专业布局结构
  按照《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标准(试行)》要求,根据区域产业发展人力资源需求和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意见,促进资源配置和专业结构优化。结合济南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格局,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生物医药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等行业的振兴规划,开发、调整、优化专业布局和结构,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鲜明、优势互补、资源整合的专业格局。制定加强专业建设质量监控办法,促进专业结构布局优化。按照国家新公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有关规定,规范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完善学生学籍注册和毕业证管理制度。密切中职与高职专业体系、课程设置、培养模式的衔接与沟通。加大市级示范专业在招生就业、师资建设、资金项目等扶持力度,发挥好骨干示范专业的示范效应。同时,采取政策倾斜,鼓励各学校争创一批省级和国家级示范专业,扶持办好农、林、牧、渔、水利和农村经济管理等专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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