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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生中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意见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生中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意见
(济教基字〔2012〕2号)


今年是雷锋同志逝世50周年,是毛泽东等老一辈国家领导人发表“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49年。为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拓展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时代内涵,突出强化广大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学雷锋活动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载体,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积极践行雷锋精神,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文明礼貌、团结友爱、助人为乐,从身边学起、从自身做起,形成人人学习雷锋,个个争当先进的生动局面。
  二、活动内容
  (一)生动形象地开展雷锋精神的学习和宣传活动。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站等多种形式开展“到底什么是雷锋精神”、“当代雷锋精神的丰富内容有哪些”、“如何践行雷锋精神”的学习和讨论,精心提炼广大学生易于理解、能够接受的价值理念,把雷锋精神的崇高意蕴转化为易懂、易记、易于遵循的通俗表达和准则,“勿以善小而不为”,形象生动的使广大中小学生领会雷锋精神的深刻内涵,把雷锋精神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风尚,形成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
  (二)深入开展学雷锋主题教育活动。市教育局确定每年三月份为“学雷锋主题教育月”,全市中小学要通过丰富多彩的教育内容,把雷锋爱党、爱国、爱人民的坚定信念和奉献、敬业、创新、创业的崇高精神,传播到广大中小学生的心灵,同时结合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中小学开展加强学生行为规范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扎实开展学生行为规范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使广大中小学生树立珍惜自己、尊重他人、助人为乐的高尚情操,在家庭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在社会奉献他人;以迎接党的十八大为契机,在广大中小学生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民族精神教育、时代精神教育,大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国情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改革开放教育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使广大中小学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形成爱国、敬业、奉献、诚信、友善、互助的道德风尚,培养学生健康的道德情操。
  (三)大力加强和拓展学雷锋道德实践活动。继续深化“阳光少年引领”行动,广泛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实践活动,以“学雷锋事迹,做雷锋传人,树雷锋信念,走雷锋之路”为主题,组织广大中小学生深入街道、社区、校园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爱心公益活动,继续深化志愿服务行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鼓励广大中小学生努力争当社区小义工、文明小使者、青年志愿者、时代的活雷锋,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广大中小学生从身边学起、从自身做起,使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成为弘扬和传播雷锋精神的有效途径,全面提升全市中小学生的道德素养,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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