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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机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行动方案的通知


  (五)开展农机农艺技术融合推进行动。积极制定完善机械化生产技术规范,结合农业部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的实施及农业生产的需要,在试验与研究、集成与示范基础上,加强对机械化技术标准、规范、路线的归纳与总结,建立和完善农机农艺协调推进机制,组织农机化和农业农艺专家联合制定小麦、玉米、棉花、花生、薯类、三辣蔬菜等主要大宗农作物从种到收的机械化生产技术规范和农艺标准,使品种选择、种植模式更有利于机械化作业,使机具设计和性能配置更有利于实现农艺要求,提升农业生产标准化程度。

  (六)开展农机化质量提升行动。一是继续开展在用农机产品质量调查、补贴机具质量督导和农民满意农机产品调查评选活动,促进产品性能改进和质量提高。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机产品鉴定能力建设与农机投诉监管体系建设,规范鉴定工作规范,加强对获证产品的监督检查与投诉监管,科学制定农机推广目录。三是推进作业标准与规范的制修订,完善农机作业质量管理手段,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水平。四是严格依法实施农机维修行政许可,切实加强农机维修网点管理,着力提升建设质量,打造一批水平高、规模大、服务优的农机维修“4S店”。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省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产业发展计财处、管理处、科技处、农机推广站、农机鉴定站、农机修配站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行动的组织领导。各级农机管理部门也要按照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明确责任科站和工作分工,并结合当地实际制订相应农机化创新与推广行动方案,举办2-3项标志性活动。

  (二)强化政策资金扶持。一是继续在购机补贴政策实施上对玉米收获机械、保护性耕作机械、经济作物生产机械等大型高效机械及节能环保机具进行重点扶持,加快节本增效机械化技术的推广应用。二是继续实施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争取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重点用于农机化科技创新示范和扶持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建设。各市县都要根据当地实际,选准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的主攻方向,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努力形成重点突出、各有侧重、多点开花的工作格局。

  (三) 强化农机化教育培训机构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农机化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修订《县级农机化学校规范化建设管理办法》,搞好评估检查和动态化管理,提高办学条件和培训能力,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教师队伍建设。有计划开展专职教师轮训、教学观摩竞赛、技能比赛等活动,促进教学人员知识更新,提高农机化的教学水平,健全完善农机教育培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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