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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机鉴定站关于2012年度申请办理山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事项的通知

山东省农机鉴定站关于2012年度申请办理山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事项的通知
(鲁农机鉴定字〔2012〕3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办法》要求,为便于做好计划安排,进一步做好2012年度我省农机推广鉴定工作,更好地服务企业,现对2012年度申请办理山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1年12月31日前已提交推广鉴定申请但还未实施的,一律重新提交申请。

  2、根据国家和省推广目录申报条件的有关要求,《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在2013年3月31日前到期的,也应当在2012年4月10日前提出申请。

  3、《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在2013年3月31日后到期的,对个别产品,考虑到到期复查时需要提前进行作业性能试验的,也应当在2012年4月10日前提出申请。

  4、所有产品推广鉴定申请受理时间(包括整改时间)截止到201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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