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机局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农机培训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鲁农机科函字[2012]7号)
各市农机局(办):
近日,农业部、省农业厅下发了《关于申报2012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培训需求的通知》。为做好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现就2012年阳光工程农机培训需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内容
2012年阳光工程培训对象和内容分为以下三方面。
(一)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对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以及从事农业经营和农村社会管理的农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培训农业生产及管理技术、农产品产地贮藏保鲜及加工技术、农机操作及维修技术、沼气建设及维护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及农村社会管理知识等内容,提高农民职业技能,促进农业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培训采取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培训时间一般累计约4天。
(二)农业创业培训。对在农业领域有创业意愿的农民,特别是农村初中高中毕业后未能升学的青年、复转军人,以激发创业热情、教授创业技巧和相关农业知识为主要内容,开展系统培训,提高农民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创业就业。培训时间一般累计约两周。
(三)农业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广大农民开展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针对当地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和气候条件等特点,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简称合作社)发展,以主推品种、配套栽培和养殖技术、抗灾减灾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培训,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生产水平和抗灾减灾能力。培训以村为单位,每村培训合作社成员或农民不少于50人,培训时间累计1-2天,可根据农时季节分段培训。培训方式以面对面、手把手现场示范指导为主。
二、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开展2012年阳光工程农机培训需求调研,并汇总报送。
(一)县级调研申报。各县要对本县农机培训需求情况、培训条件和培训能力进行分析研究,实事求是地形成本县阳光工程农机培训需求意见报告,报送市农机局及当地县农业主管部门。
(二)市级审核汇总。各市要结合本市农机化发展情况,提出本市有关县(市区)阳光工程农机培训需求意见,并主动与市农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将农机培训写入本市阳光工程培训需求调研报告,将农机培训需求人数反映在本市2012年阳光工程培训需求表中,通过农业、农机两个途径进行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