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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山东2012年“3·15”教材教辅产品和食品包装装潢印刷品质量监督检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检查。从出版单位、复制加工单位抽取2011秋季和2012春季中学小学教材教辅内容的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每种产品的抽取数量为6份,并将抽样产品于6月底前送交总署进行统一集中检测。
  (二)检测
  印装质量。依据本方案“三、技术检测的依据和标准”中所列相应标准,从成品外观、图文印刷、印后加工三方面对样品进行逐册逐项技术指标检测,并进行单册质量综合判定和批质量等级认定。批质量等级认定标准见“图书批质量检测数据表”。
  编校质量。依据“三、技术检测的依据和标准”中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编校质量检查,并对差错和计分结果做详细记录。
  (三)质量等级。
  接受检查产品的质量依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认定,分为“合格”和“ 不合格”两个等级。
  六、时间要求
  (一)印装质量
  于2012年8月10日前完成图书印刷装订质量的抽样、检测、质量认定,并提交技术检测结果。
  (二)编校质量
  于2012年6月15日前完成图书编校质量初检和复检工作,并向总署质检中心报送结果。
  (三)复制质量
  于2012年5月10日前,各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复制单位将出版、复制的2011秋季、2012春季中学小学教材教辅内容的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样品寄送至省质检活动办公室。
  (四)环保质量
  教材教辅产品及食品包装装潢印刷品于2012年7月15日前完成样品的抽取、登记、封装,报送总署质检中心。
  七、其他事项
  (一)我省“3·15” 教材教辅产品和食品包装装潢印刷品质量监督检测活动是在总署2012年质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总署质检中心指导下开展抽样和检测工作。
  (二)按照工作计划上报各类报表和样品。2012年4月底前上报出版物检测计划。2012年5月、7月、9月,各月月底向总署质检中心报送纸质和电子格式的抽样登记表、不合格产品明细表。2012年9月底前上报综合统计表。
  (三)对检测不合格产品和检测记录表,做好封存工作,记录表须与不合格产品要一一对应,以备复查。
  各地可登陆山东省新闻出版局网站电子公告栏下载本方案,网址:www.sdxwcb.gov.cn
  山东省书刊印刷产品质检站(质检活动办公室)
  地  址:济南市经九路胜利大街39号
  邮政编码:2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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