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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山东2012年“3·15”教材教辅产品和食品包装装潢印刷品质量监督检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校质量检查的初检、复检工作完成后,产品报总署质检中心进行终审认定。
  复制质量和环保质量,由质检站进行抽样,汇集样品报总署质检中心进行技术检测和质量认定。
  五、抽样、检测和等级认定
  (一)抽样
  按照总署方案要求,我省计划对各图书出版社2011-2012年出版的以中学小学教材教辅图书为优先,每社抽样10个品种,进行批质量检测。请各社于2012年4月15日前向质检站提交拟检书目。
  批质量检查样品的抽样在产品相对集中的场所进行,样品基数不少于1200册。指定教材和教辅的检查批,是指同一品种中相同版印次、相同印制企业、一次性连续加工的全部产品。批质量检查办法见下《图书批质量检测数据表》:

  单位:册

库存量

1200-10000

10001-35000

35001以上

抽取样本数

32

50

80

合格判定数

3

5

7

不合格判定数

4

6

8


  单件检查产品的抽样地点可以在生产加工现场或零售、批发场所。本次质检活动,将安排对合作出版及山东出版的2011-2012年度中学小学教材教辅图书进行普遍的样品检测。
  环保质量检查。质检站负责环保质量检查样品的抽取。环保质量检查范围包括指定教材、教辅和食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中,食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在企业生产加工现场抽样,并在抽样现场完成登记和封装。
  编校质量检查。检查样品应为2011-2012年度出版的教辅类产品(包括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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