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眼于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着眼于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以青少年为重点,以社会志愿服务为载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广泛进行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弘扬雷锋精神、树立文明新风”实践活动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普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基本道德规范,着力打造合肥思想道德建设品牌,大力营造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良好氛围,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为共创文明城市、建设美好家园、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大道德支撑和精神动力。
三、深入推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的主要措施
1.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实践活动。 在全市城乡广泛开展“弘扬雷锋精神、树立文明新风”活动,营造文明和谐的浓厚氛围,重点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食品行业、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道德问题,引导人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学雷锋、我先行”活动,为全社会开展学雷锋活动树立榜样。在机关开展“学习雷锋、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展示机关新形象。在企业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和“诚实守信、负责任地做产品”活动,结合自身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把雷锋精神转化为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引导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建功立业。在军营开展“做雷锋式好战士”活动,持久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在农村开展“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在社区开展“学习雷锋、奉献爱心”服务活动,促进邻里关爱、建设和谐社区。商场、集市、宾馆、医院、银行、邮局、电信、电力等窗口单位,公园、广场、车站、机场、港口、码头、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要广泛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使之成为传播雷锋精神的窗口。深入推进“青年文明岗”、“巾帼文明号”等特色创建活动,培育形成人人热情参与学雷锋活动、个个自觉践行雷锋精神的生动局面。在全市青少年中深入开展“传承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百万青少年学雷锋系列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各级文明单位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建立 “好人好事登记簿”,树立身边好人典型,主动担当社会责任,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无偿献血、结对共建、扶贫济困、走访帮扶道德模范、关爱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四进社区、三下乡等社会公益行动,服务人民群众,传播文明新风,努力塑造文明单位良好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