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北江大桥大修工程施工的通告
(韶府[2012]7号)
为保证市区北江大桥的安全运行,市政府决定对北江大桥进行大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大修范围:北江大桥全段,自东向西全长490米。
二、大修时间: 2012年2月至2013年7月。
三、大修范围内的通讯、水、电、燃气等所有管线,须与大桥大修时同时迁移,实体管线一律以水下管网形式过河,不得挂靠桥梁、桥墩。原有管线如与大修工程有冲突,其所有权单位应无条件配合迁移,并自行迁移管线。所有管线和桥面上构筑物(含临时性)、广告、招牌,由所有权单位(或个人)于2012年 6月30日前自行迁移(拆除)完毕,费用自担,逾期或拒不拆迁(拆除)者,将依法强制执行。
四、与北江大桥大修工程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须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积极配合,不得干扰、阻挠施工。
五、大修施工期间,车辆、人行等交通秩序维护工作由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