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活动的通知
(豫建〔2012〕6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活动的通知>》(豫政办〔2012〕2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就落实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招商引资项目提出如下要求:
1.抓好签约项目落实。对2011年、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招商引资重大签约项目,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与投融资企业有效对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签约、谁负责、谁跟踪”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量化项目进度,建立项目台账,全面抓好签约项目落实到位,力争使签约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建设、早使用。
2.实施项目督导跟踪。各地要建立健全项目回访制度、督办落实制度,完善项目推进措施,协调解决问题。省厅将在6月上旬和12月上旬组织人员对全省城建、房产等重大签约建设项目,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掌握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各地重大签约项目落实情况,总结各地在项目建设中好的做法,指导重大签约项目建设,巩固招商引资的成果。各地筛选出10亿元以上重大签约项目,认真填写《河南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台账》(附表2)和《河南省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大回访活动回访登记表》(附表5),于4月12日前报省住建厅计划财务处。
3.提升项目服务水平。各地对签约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要开辟受理、审核、审批的绿色通道,缩减办理程序,简化审批手续,实行联审联批制,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组织沟通协调,实行贴身服务、动态跟踪和全程监管,为签约项目落实提供优质服务,全力推进签约项目建设。
4.建立工作考评办法。各地要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的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项目开工率(简称“三率”),建立项目台账,健全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办法,对工作扎实、成效突出、项目落实好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具体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开展特别差的进行问责,并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评。
联系电话:0371-6808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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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活动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