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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分解豫政办(2012)9号文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分解豫政办〔2012〕9号文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豫建〔2012〕50号)


厅机关各处室:

  2012年1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2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办[2012]9号),按照厅领导指示,现将该文件明确的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一)持续扩大对外开放,不断提升全局带动作用

  1.拓宽开放领域。坚持对内对外开放并重,“引进来”与“走出去”结合,大力推动全方位、宽领域对外开放。扩大基础设施和城乡建设领域对外开放,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城市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责任单位:计划财务处 城市建设处 科技处

  (二)持续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不断提升新型城镇化引领作用

  2.完善载体、提升功能,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把中心城市作为依城促产、以城带乡的主导力量,大力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

  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处

  3.推动中原城市群联动发展。推进交通一体、产业链接、服务共享、生态共建,着力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开放型城市群。

  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处

  4.支持郑州都市区加快建设、先行先试,重点推进郑州航空城、综合交通枢纽、国际物流园等区域开发,加快推进郑东新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建设,打造全国重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积极推进郑汴都市区和郑汴一体化发展,尽快实现资源共享。

  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处

  5.支持洛阳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城市新区建设,发挥区域副中心城市作用。

  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处。

  6.推进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加快中心城市和城市组团之间快速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布局和空间形态。

  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处

  7.完善城区经济发展载体。尽快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地区性中心城市、中小城市规划建设商务中心区,作为服务区域、带动周边的核心载体和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增长点;支持市辖区规划建设特色商务区(街),形成一批服务业产业集群,培育城区经济新的增长点。

  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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