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厅职改领导小组、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图书资料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闽文职改[2012]8号)
各设区市职改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新闻出版、文化与出版)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闽职改字〔1993〕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开展2012年度全省图书资料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凡符合《关于福建省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文职改〔2009〕14号)有关规定,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图书资料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结合我省图书资料专业技术队伍现状,就闽文职改〔2009〕14号文件有关要求调整说明如下:1、闽文职改〔2009〕14号文件中研究馆员的正常晋升条件第(3)条“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篇,其中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调整为“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不作要求。2、闽文职改〔2009〕14号文件第四点“其他”中第(六)条“发表论文应与所述核心期刊目录当年版本相符合”调整为发表论文与所述核心期刊目录相符合,当年度版本不作要求。
二、时间安排。2012年度全省图书资料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拟于2012年7月份召开,请于2012年5月20日前报送评审材料。申报人员任现职时间计算至2012年6月30日止。
三、须提交的评审材料及要求:
1、各设区市、主管厅(局)人事职改部门和文化厅直属各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1份。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报情况一览表》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
4、需报送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各1份:①学历证书、②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③聘任证书、④获奖证书、⑤任现职期间继续教育证书、⑥任现职以来近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等。
5、单位推荐意见书一式10份。
6、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7、《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一式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