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做大做强县城和中心镇。坚持把县城和中心镇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关键节点和重要纽带,建设成为生产要素集聚和承载农村人口转移的重要区域。加快87个县、市城区的扩容提质,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完善公共服务,使之成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具有一定发展基础和条件的县、市城区,要根据区位条件、资源状况、发展基础和环境容量,以增加就业、住房和公共服务为着力点,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城镇改造和建设,提升人口集聚能力,加快形成城区人口过20万的城市;发展相对滞后的县,要突出抓好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做大特色支柱产业,扩大城市规模,增加住房和公共产品供给,逐步发展成为县城人口规模过10万的城市。力争经过5年努力,全省有40个左右的县、市城区人口达20万以上。加快发展中心镇。每个县、市合理确定1-3个中心镇,全省重点支持发展100个左右中心镇。到2015年,每个中心镇镇区人口达到4万人以上,并建成高品质、特色型的生态宜居精品城镇。
9. 构建城乡一体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布局,突出公交优先原则,按照县域城乡一体化要求,大力推动公共交通、电力、供水、通讯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形成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快推进城乡路网建设,到2015年实现所有县市区30分钟内上高速公路,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水泥路或沥青路。着重发展城乡公共交通,支持发展农村客运服务,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100%的乡镇和90%的行政村通客运班车,在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加强城乡供水资源统一管理,统筹城乡水源地、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重点抓好城市供水设施的提质改造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5年内争取解决2000万左右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问题。加快城乡电网建设,在完善城市电网体系的基础上,着重抓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消除供电盲区,提高供电质量,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加快城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扩大“数字城市”建设范围,积极推进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城市等试点工程,实施好农村上网工程,全面提高城乡信息化水平。加快城乡防洪、消防、地质灾害防治、公路安全保障等公共安全设施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防灾抗灾体系。
10.统筹城乡住房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规范市场秩序,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转变房地产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和绿色建筑,加快住宅产业化步伐,积极推动全装修房屋建设和交易。到“十二五”末,县城以上城镇节能建筑覆盖率要达到80%,其中区域中心城市要达到100%。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增加政府投入,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加强城市和国有工矿区、中央下放煤矿区、国有林场、国有农垦区的棚户区改造,加快解决城镇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探索解决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居住问题的机制和办法,将长期在城镇就业和生活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积极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力争“十二五”期间,每年改善5万-10万户农村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把农村住房建设和改造与旧村改造、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迁村并点相结合,实行统一规划,集中安置,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新型社区,重点抓好100户以上农村新型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产品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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