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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

  5.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理顺省、市州、县市区、乡镇四级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上的职责和分工。建立规划建设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相互衔接和协调配合的规划管理体制,形成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依法办事的规划编制工作体系。城镇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手续,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城镇新区、开发区、各类园区的开发建设,必须纳入城镇总体规划统一管理。农村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必须纳入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管理。完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为全省城乡规划建设提供保障。强化规划执行,进一步完善规划督察员制度,加大对违反规划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构建新型城镇体系,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
  6. 提高环长株潭城市群发展水平。深入推进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按照两型化和低碳化的改革建设要求,加快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排全覆盖、湘江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城乡统筹示范、长株潭综合交通运输一体化、三网融合等八大工程,提高“两型社会”建设水准,放大“两型”引领作用和示范效应。支持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利用“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先行先试的优势,加快发展,重点支持湘潭率先统筹城乡发展、实现韶山率先富裕。统筹规划环长株潭城市群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和市场体系建设,大力推进高速公路、城际铁路、机场、港口等现代交通网络建设,抓好长沙、株洲、湘潭、衡阳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推动人口、产业、技术、资本和市场的聚集和融合。打破行政体制障碍,创新合作机制,增强一体化发展的活力。通过环长株潭城市群的辐射带动,把环长株潭地区建设成全省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引擎。与此同时,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城市群,在城市群内统筹城乡规划、产业布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建立健全统筹协同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实现资源共享,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区域竞争力。
  7. 发挥区域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按照全省区域发展的总体布局,充分发挥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增长极的引擎作用,进一步强化其他1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的区域中心地位,不断扩大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突出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区域中心城市在经济、金融、信息、商贸、科教和文化等方面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使之成为带动区域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平台和要素集聚中心。到“十二五”末,作为核心增长极的长株潭城市群发展规模要有显著提升,长沙城区人口达400万以上,株洲、湘潭城区人口超过100万;岳阳、益阳、常德既是环长株潭城市群的重要组团,又是沿长江和环洞庭湖地区的重要中心城市,岳阳要发展成为城区人口在100万左右的港口城市,常德、益阳要发展成为城区人口在80万左右的城市;衡阳、郴州、永州作为我省连接粤港澳和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型前沿城市,要利用交通、区位条件和产业转移优势,加快城市发展,衡阳要加速形成城区人口过120万的城市,郴州、永州分别发展成为城区人口过80万和70万的城市;邵阳、娄底作为湘西南和湘中地区重要中心城市,要加速建成城区人口在70万和50万左右的城市;怀化、张家界、吉首要发展成为我省西部重要交通枢纽、经济贸易中心和生态文化旅游城市,怀化城区人口规模要扩大到50万左右,张家界和吉首城区人口规模要扩大到30万-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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