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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党务政务网络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八章 网上民意诉求(网上信访)

  第二十七条 在党务政务网络平台开通网上信访渠道,通过“网上信访窗口”,接受群众对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评议评价,及时受理、限时回复群众(网民)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投诉和信访事项。

  第二十八条 在党务政务网络平台开通书记、市长信箱,接受群众建言献策和信访诉求,建立市民群众与市委、市政府领导的直接联系交流渠道。

  第二十九条 完善手机短信互动平台功能,方便市民进行咨询、投诉、举报、信访等多种互动活动。

  第三十条 网上信访实行“统一受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及时回复”的工作原则,构建受理一体化、处理快速化、服务优质化的民意诉求反馈机制。

  第三十一条 网上信访实行限时办结制。

  (一)业务咨询类(政策解释类)问题,2个工作日内回复完毕;

  (二)建议意见、投诉举报类问题,5个工作日内回复完毕;

  (三)对涉及部门较多、情况较为复杂、需协商解决的问题,15个工作日内回复完毕。

  第三十二条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分别负责书记、市长信箱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反馈、督查落实工作。

  第三十三条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办理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信访督办局转办的信访事项,认真调查落实、及时上报结果。

  第三十四条 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办理网上信访工作的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绩效考评。

第九章 党务政务微博

  第三十五条 开通市、县(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党务政务微博,形成党务政务微博集群发展,合力构建以群众信息需求为中心,集新闻信息发布、舆情监测引导、群众诉求解决、效能监督督查为一体的综合性党务政务微博群。

  第三十六条 “@微博银川”是市委、市政府工作微博,主要对外展示银川城市形象,宣传介绍银川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传解读、建议意见征集、主题活动策划等活动,功能侧重于信息发布、形象宣传、政民互动。“@问政银川”是银川党务政务网络平台工作专用微博,主要功能是受理群众诉求、转办督办诉求事项、工作督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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