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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党务政务网络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党务政务网络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银党办发〔2012〕46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银川市党务政务网络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4月20日

  银川市党务政务网络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党务政务网络平台在反映社情民意、汇聚民智、强化舆论引导和监督等方面的作用,依据中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和《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党务政务网络平台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党务政务网络平台是指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银川党务政务网、银川党务政务微博(群)为主架构,通过互联网面向社会和公众发布党务政务信息(信息公开)、提供在线行政审批(网上办事)、解决民意诉求、增进政民互动交流的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体系。

  第三条 党务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党务政务网络平台体系

  第四条 银川市党务政务网络平台是全市党务政务网络公开工作主平台(一级平台),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党务政务网络平台是银川市党务政务网络平台的子平台(二级平台)。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下属机构中设立三级平台。各级平台间实行统一指导、分级负责、整体联动、相互协作的管理机制。

  第五条 党务政务网络平台体系按功能及形式划分为七个版块:

  (一)党务政务网络公开版块;

  (二)重大决策问政版块;

  (三)网上审批(网上办事)版块;

  (四)权威信息发布版块;

  (五)信访投诉受理版块;

  (六)政务微博互动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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