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做好市党代会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属企业:
现将《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党代会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甬安委办〔2012〕1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如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市党代会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把做好会议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部署安排。强化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人人有责”。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目标责任到位、制度措施到位,确保会议期间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立足防范,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防止因检查不到位、防范不及时、整治不彻底而诱发生产安全事故。要切实将重点放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及出租房屋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三、突出主体,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要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作用,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切实将做好市党代会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与学习宣传贯彻国发〔2011〕40号等文件精神相结合,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严禁超能力、超负荷组织生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确保企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四、强化值守,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要高度重视会议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遇有重大情况,及时上报,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种准备,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紧急情况,能够做到应急有预案、组织有领导、抢险有队伍、准备有物资、处置有程序和善后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