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2〕4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土地管理与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全面监管,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号)有关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强力整改违法问题,将全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总耕地面积比例控制在15%以内。
  二、检查对象
  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涉及我市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三、工作步骤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3月8日召开全市会议,安排部署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二)全面核查和查处整改阶段。
  3月8日至6月20日,组织各区县、开发区开展图斑核查,坚持边核查、边清理、边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对所有违法违规问题做到依法立案、查处、处理、整改到位。完成图斑实地核查、内业核实、报表填写、案卷组卷、成果归档、初步成果上报工作。
  5月10日前,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区县、开发区自查清理和查处整改情况开展督查、核查工作,确定警示约谈单位,开展警示约谈,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6月1日前,根据检查结果,确定一批直接查处、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件,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6月10日前,各区县、开发区将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成果数据上报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20日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三)检查验收阶段。
  7月1日前,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完成对各区县、开发区的检查评估工作。
  检查验收工作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在督查期间,通过12336举报电话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对督查中发现存在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据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15号令)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