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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开展“央企进西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统计局:负责提供相关统计数据。
  市科技局:加大对西安科研院所研发投入,研究制定我市吸引“央企进西安”关键产业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工作方案。
  市国土局:将“央企进西安”土地需求纳入全市土地利用规划,研究制定相关土地优惠政策。
  市财政局:研究西安市支持“央企进西安”优惠政策,为相关活动提供资金保证。
  市地税局:研究制定“央企进西安”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市金融办:协调金融机构对进西安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市商务局:负责制定“央企进西安招商引资工作实施细则”,开展项目投资促进活动及服务工作,搭建合作平台。
  市规划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监局、市文化广电出版局和西安海关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行业的政策性服务工作。
  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为本区域内落地央企提供各项配套服务,协调解决落户企业的生产建设等问题,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配套措施,将活动开展情况及项目进度等有关情况及时报市“央企进西安”推动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驻西安央企加大投资力度。积极参加陕西省组织的“央企进陕”活动,分期分批组织召开驻西安央企主要负责人会议,全面了解中央驻西安企业在我市的投资情况,特别是“十二五”期间规划的有合作意向的项目,积极促进和推动项目落地。
  (二)协调在西安军工企业扩大投资规模。加强在西安军工类企业与其集团公司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召开2012年西安市军民融合发展大会;抓紧落实洽谈的投资、技改项目,积极争取在我市新上一批规模大、水平高的重点项目。
  (三)建立与央企的战略合作关系。各区县、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利用区位、产业、园区和生产要素等优势,主动与中央企业洽谈,吸引央企在本区域投资。
  (四)鼓励建立混合经济实体。推动央企与地企、民企建立混合经济成分的实体,共存共赢,共谋发展。
  (五)促使更多央企到西安投资。要主动拜访尚未在西安投资的中央企业,宣传我市的投资环境和发展优势,动员这些央企来西安投资。
  (六)支持科研院所加大科研项目投入。支持西安的科研院所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展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六、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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