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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开展“央企进西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开展“央企进西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2〕4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开展“央企进西安”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西安市开展“央企进西安”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开展“央企进陕”活动的总体部署,为吸引和扩大央企在西安的投资,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快速发展,现制定“央企进西安”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为主线,以“央企进西安”活动为契机,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和企业的主导作用,围绕重点产业的发展,以项目投资、资产重组为主要形式,加强与中央企业的合作,促进中央企业在我市扩大投资,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加强与中央企业对接,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丰富合作内容。争取两年内我市与中央企业合作项目总投资达到2000亿元以上。
  (二)建立与陕西省国资委良好的协作关系。加强与省“央企进陕”活动领导小组的沟通,及时了解全省“央企进陕”工作动态。根据我市与中央企业合作的重点和范围,积极争取省上对央企进驻西安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出台“央企进西安”优惠政策。制定和完善“央企进西安”优惠政策,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中央企业在西安落户或扩大投资。
  三、工作重点
  按照西安市“十二五”产业发展规划要求,我市在引进央企工作中要体现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思路。
  (一)扩大存量。把争取现有驻地央企增加投资、扩大产能作为优先考虑的方向。要做好驻地央企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地帮助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驻地央企项目周边购物、就医、求学、安保等配套设施和功能,解除央企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配合支持驻地央企做好央企总部的工作,以设立区域性研发中心或总部、扩大现有产能基础、实行技能改造为重点,争取在我市增加投资。要在做好国务院国资委所辖117户大型国有企业进驻西安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其他央属企事业单位,包括军工企业、科研院所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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