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宁波市属企业监事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监事会:
现将《2011年宁波市属企业监事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Ο一一年二月十四
2011年宁波市属企业监事会工作要点
2011年监事会工作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建设的意见》,积极实施外派监事会,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加强过程监督,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有效性,为市属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作出贡献。
一、加强队伍建设,实现重点企业外派监事会全覆盖
1、实施外派监事会。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任命监事会主席文件,提出委派企业名单建议,并组织实施;二是按照择优原则,配合做好2名专职监事的公开竞争性选拔、培训、委派工作。通过委派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实现重点市属企业外派监事会全覆盖。
二、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为适应外派监事会开展工作,对现行监事会工作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加强监事会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和方法。着手研究制定企业支持配合监事会开展工作、监事会报告处理流程、监事会监督成果运用等规章制度。
三、强化日常监督,提高监督时效性
3、强化日常监督。各监事会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及时掌握企业重要经营管理活动及重大异常变化情况。通过列席会议、分析报表、查阅资料、深入调研和加强沟通等途径,及时掌握企业的决策信息、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重大影响事项等当期情况。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监事会要及时通过专项报告、提醒函、建议函等形式进行反映。
4、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不断增强监督的时效性和灵敏性。对重大问题或急需检查的事项,及时安排和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如发现企业存在可能危及国有资产安全的经营行为、重大决策不合规或违反出资人规定、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风险,以及监事会认为应当立即报告的其他紧急情况,及时以专项报告的形式向国资委报告,提供有效决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