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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优化烟叶结构工作的通知

  (三)认真组织生产,确保良好工作效果。在优质烟叶生产过程中,烟草部门要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品种、不同气候特点,进一步做好烟叶标准化生产技术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的修改完善工作,全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快推广关键实用技术,努力提高烟株群体和个体生长发育均衡一致性,保证烟叶质量。 要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包村、包片、包户、包社,对烟农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确保改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确保新的生产技术应用在一线、落实在一线。 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抓紧制定完善烟叶生产防灾救灾应急预案,认真做好病虫草害和气象灾害监测工作,做到早预报、早防范,切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有效减少灾害损失。 要坚持以工业需求为导向,积极加强与卷烟生产企业的沟通,有序组织烟叶生产,按质量和标准收购烟叶,着力保障知名卷烟品牌发展,尤其是保障云南卷烟重点骨干品牌的优质原料需求。
  (四)加强流通监管,创造良好市场环境。各烟区人民政府要协调当地公安、工商、海关、司法等部门积极配合烟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擅自收购、囤积、加工、贩运烟叶等违法行为,开展对不适用烟叶流通行为的专项监管工作,杜绝不适用烟叶流入卷烟原料市场。 各级烟草部门要结合烟叶生产方式改革实际,重点加强对不适用烟叶处置工作的监管,积极探索不适用烟叶再利用的有效途径,争取不适用烟叶发挥最大经济效益。 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要建立严格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各地不适用烟叶处置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工作不力造成不适用烟叶流失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并相应减少以后年度的种植、收购计划,切实维护烟叶生产秩序。
  (五)强化组织领导,提供良好工作保障。优化烟叶结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各烟区人民政府和烟草部门要把优化烟叶结构作为全年烟叶工作的重中之重,主动下移工作重心、着眼基层一线,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确保优化烟叶结构工作有序开展。 各烟区人民政府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挂钩联系的工作制度,并逐级落实烟叶生产包县(市、区)、包乡(镇)、包村责任制,为优化烟叶结构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各级烟草部门要根据优化烟叶结构工作需要,提前做好种子、化肥、农药、烤房等烟叶生产物资储备工作,做到按时足量供应,为优化烟叶结构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资保障。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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