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风险监测。按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2.监管计划。
(1)监管原则:预防为主、源头治理、依法监管。
(2)监管重点:食用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
(3)具体措施。
①开展"放心菜基地"建设。建设生产设施化、操作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质量可追溯的"放心菜基地"10万亩,健全蔬菜质量安全配套管理措施,严格实行"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认证)生产技术规范以及质量全程控制、档案记录、包装标识等方面的制度规范,提升检测实验室、信息可追溯和生物统防统治等质量控制的技术装备水平,提高净菜商品化上市和配送运营能力。
②强化质量安全机制管理。一是进一步落实定期巡查和监管制度。二是加强对生产基地、重点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日常质量考核,建立完善的考评机制。同时,加强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管理、生产规范和生产记录管理,以及储运包装、质量安全监管员、产品监测等全程监管制度的落实。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全方位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监管,形成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完善农产品生产档案登记制度,推行网络化信息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③强化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在现有机构设置和仪器设备的基础上,推进区县检测机构提升,强化乡镇检测机构建设, 使区县检测机构具有常规检测能力,培训检测人员,形成市级检测中心、区县检测中心、基层(基地、企业)监测点三级体系,更好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④强化农资连锁配送体系建设。以农资连锁店为纽带,建立专业化防治队伍,建设完善农资连锁配送综合店,实现"五统一",即有统一的销售门店、统一的标牌、统一的标识、统一的柜台和统一的"科技明白板"。同时不断延伸服务,拓展提供植保技术服务和病虫专业化防治服务等。
⑤强化优质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能力建设,积极推广"市场+基地+农户"的组织模式,全面提高其产业化和组织化程度,提高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二是鼓励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市场直接挂钩,推行产销衔接及直供等多种模式,减少中间环节,扩大优质农业投入品连锁配送规模。三是加快产品质量认证步伐,推行贴标上市,扩大无公害、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专销点数量。
⑥强化质量安全技术支撑。强化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专门技术人才和专家队伍培养,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人才队伍。依托农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科研、培训体系和风险评估队伍。大力开展产地环境、过程控制、药物残留、检测技术、农业机械、风险评估、危害评价等方面的科研和业务培训工作。加大物理技术、可追溯技术、高效低毒农业投入品研发和推广力度。广泛开展生产引导、消费指导和咨询服务,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二)食品生产监管由质监部门负责。
1.抽检计划。
(1)市质监部门组织对本市实施生产许可的28大类食品和10大类食品相关产品的获证生产企业进行计划性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按照市财政经费保障情况,对全市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按获证单元监督抽查2次,风险监测2个品种,全年预计完成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8450批次。抽检工作结合产品季节性、节令性生产特点,按季度组织实施。
(2)区县质监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产业集中、质量不稳定、风险度较高和因稽查办案涉及的产品进行抽检。
(3)对食品加工企业购入的生鲜乳和原料乳粉加强三聚氰胺监督抽检,抽检比例不少于所有批次的15%,对乳制品企业的出厂产品每周进行三聚氰胺抽检。全年预计抽检1.2万批次。
(4)专项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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