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加快推进农业1115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发[2012]10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全市加快推进农业“1115”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全市加快推进农业“1115”工程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统筹为要加强现代农业农村建设的意见》(宁委发〔2011〕51号)精神,进一步优化全市农业产业布局,推动现代农业高效规模发展,不断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现就全市加快推进农业“1115”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规划到村全覆盖、布局到地园区化、科技支撑做示范、项目落实抓推进、集中投入优配置、管理到位转机制”的要求,坚持“规模连片开发、园区示范引领、龙头项目支撑”的原则,加快实施农业“1115”工程,进一步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积极推进农业科技、管理和经营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切实转变农业经营方式与发展方式,推动农业高效、规模、集约发展,不断提高全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竞争力。
二、规划目标
全市农业“1115”工程规划实施面积353.2万亩,涉及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栖霞区、溧水县、高淳县等6个区县50个镇街。其中,高标准粮田面积102.3万亩、经济林果面积101.6万亩、高效水产养殖面积87.4万亩、高效畜禽养殖面积12.1万亩、标准化菜地面积49.8万亩。到2015年,全市农业“1115”工程规划总体落地率力争达到8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高标准粮田建设。全市南部两湖(石臼湖、固城湖)地区和中北部两河(秦淮河、滁河)流域,以及丘陵地区农业资源丰富的镇街,作为高标准粮田建设重点区域,着重发展优质粮油及其他高效经济作物。在规划区内,大力实施以土地整理、田间道路、灌排设施、农田林网、土壤改良等为重点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使区域内农田逐步达到“灌排设施配套、土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通畅、农田林网健全、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较高”的标准,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田产出率。近期,重点建设江宁区10万亩绿色大米产业基地、六合区10万亩富硒稻米产业基地、高淳县5万亩双低油菜产业基地、溧水县石臼湖圩区5万亩优质粮油产业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