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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原则,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合作、社会共同参与的结核病防治机制,全面实施国家结核病防治策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扎实有效开展防治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全省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基本建设、预防诊断和治疗管理能力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省级结核病参比实验室,地方各级结核病实验室达到相应的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标准和工作能力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形成慢性病防治机构、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三位一体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通过防治进一步减少结核感染、患病和患者死亡,切实降低结核病疾病负担。

  1.全省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发现并治疗管理人数达到30万;

  2.新涂阳肺结核患者的发现率和治愈率分别保持在70%和85%以上;

  3.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95%以上;

  4.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到90%以上;

  5.跨区域流动的肺结核患者信息反馈率达到90%,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的成功治疗率达到80%;

  6.以地级以上市为单位开展耐药结核病诊治工作覆盖率达到50%,耐多药结核可疑者筛查率达到60%;

  7.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结核病的筛查率达到90%,在卫生部确定的艾滋病病毒感染高流行地区,结核病患者中艾滋病病毒感染的筛查率达到70%;

  8.80%以上的县(区、市)结核病实验室可开展痰培养,100%的地级以上市结核病实验室可开展药敏试验,100%的省级结核病实验室可开展快速菌种鉴定;

  9.全民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达到85%;

  10.从2011年开始,全省以县(市、区)为单位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使用率达到100%.

  三、防治措施

  (一)及早发现肺结核患者。全面实行肺结核患者和疑似患者免费检查政策。通过使用细菌学检测和快速诊断新技术,提高患者发现水平。采用因症就诊、转诊和追踪等方式发现肺结核患者。有针对性地开展对结核病密切接触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羁押人员等高危人群,以及流动人口、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结核病筛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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