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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新疆分卷·喀什部分)》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新疆分卷·喀什部分)》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2]5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新疆分卷)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19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新疆分卷)编纂工作会议的要求,喀什地区须在2012年8月前完成约60万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新疆分卷·喀什部分)编纂工作。为保证按期完成编纂任务,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新疆分卷·喀什部分)》编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新疆分卷·喀什部分)》编纂工作实施方案

  一、编纂工作的重要意义政区划分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大政,是国家权力再分配的基本框架,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是我国有史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地展示全国近45000个乡级以上政区综合情况的百科全书,是一部由官方编纂出版的具有总库性质的国情咨文参考文献,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使用价值。组织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是传承中华历史文明、书写当代文明发展的重大举措。编纂出版一部系统反映各级政区自然环境、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情况的综合性工具书,顺应了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掌握政区总体情况的需要,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惠及子孙、福泽百姓的社会文化系统工程,对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加强县乡政区和政权建设,推动经济、社会、文化交流,促进城乡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编纂组织机构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新疆分卷)的通知》要求,经行署研究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新疆分卷·喀什部分)》编纂委员会,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民政局,负责落实编委会确定的编辑规划、指导各县(市)开展编纂工作。各县(市)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负责对县本级及乡级编纂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组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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