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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2年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2年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2012年是我市实现知识产权强市阶段性目标的关键年。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人才是关键。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是我市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全面快速发展的基础和保证。

  为深入推进我市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培训的工作力度,我局制定了《2012年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

  各相关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年度知识产权培训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

  各相关单位请于4月20日前将2012年知识产权培训工作计划表(附件3)纸件及电子件报送我局政策法规处。

  附件:

  1.2012年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2.2012年市知识产权局培训计划

  3.2012年知识产权培训工作计划表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附件1
  2012年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对知识产权人才建设的要求,大力实施“333”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计划,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力度,扩大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天津市知识产权“十二五”规划》,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扎实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努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积极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不断拓宽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的范围和层次,构建并完善多渠道、全方位的知识产权培训工作体系,创新知识产权培训模式,提高培训效果,逐步规范培训教材、课件,培育师资队伍。着力培养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实用型管理人才和专家型管理人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中介服务人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知识产权人才支撑。
  二、培训目标
  目标是2012年全市完成各类培训100期次以上,培训人员不低于1.5万人次。其中:市知识产权局全年培训相关人员不低于2500人次;各区县、滨海新区及其各功能区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年内分别完成500人次的培训;各集团总公司年内分别完成100人次的培训;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全年完成1000人次的培训。其它各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工作,对干部职工开展针对性的培训活动。
  三、培训对象
  (一)党政领导干部
  各级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知识产权培训。重在普及知识产权基本知识,增强知识产权观念和保护意识。通过普及培训知识产权知识,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增强知识产权观念和保护意识,掌握知识产权基本知识,提高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战略的能力,促进自主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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