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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2年下半年单位用人需求调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2年下半年单位用人需求调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职介发[2012]91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及时掌握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状况,准确判断我市整体就业、失业形势,我市决定于2012年5月2日至6月1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2年下半年单位用人需求调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为北京市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二、调查内容

  了解各类单位现有人员构成,预测2012年下半年用人需求情况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必要信息。

  三、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以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数据库为样本框,抽取6400个样本单位,其中参保人数在200人及以上的企业全部抽取,约4000家左右,其余样本单位随机抽取。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抽样单位名单,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本区县调查员按照统一调查时间进行入户调查,每位调查员负责调查20-25户样本,每10名调查员由1名督导员予以技术指导。

  调查员进入被调查单位时,应当向被访者出示此次抽样调查的调查员身份标识。调查问卷由调查员送到被调查单位,并与其约定取回时间和答疑电话。调查问卷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加盖本单位印章(或劳资印章)后,由调查员入户回收。回收时,调查员查看问卷填写情况,对存在遗漏、误填等情况的,应指导其进行现场补正。对于被访者在填写调查问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调查员应根据调查问卷注释予以及时、准确解答,如仍解答不清,应及时向本区县督导员进行报告,经督导员明确答复后再予回复。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4月23日-4月27日)

  开展调查前期各项筹备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确定调查进度,安排调查人员,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二)调查阶段(5月2日-6月1日)

  各区县按照全市总体安排,结合本地区被访企业实际情况,组织调查员有计划地开展入户调查工作。

  (三)数据汇总和撰写报告阶段(6月4日-6月22日)

  进行数据录入、整理、分析工作,撰写单位用人需求调查分析报告。

  五、职责分工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

  1、组织实施全市抽样调查工作;

  2、确定样本单位;

  3、培训或辅助区县培训督导员、调查员,解答区县反映的疑难问题;

  4、对调查实施全程质量监控,组织专人对各区县调查进度及问卷质量进行检查审核,并对各区县抽样调查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和实地检查;

  5、 全市数据的汇总、统计及分析。

  (二)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

  1、组织实施本区域抽样调查工作;

  2、根据被分配的样本量确定调查员数量,指定督导员,监督、指导本辖区各街乡调查员的调查工作;

  3、培训督导员、调查员,及时解答调查员就问卷提出的有关问题;

  4、配合市级开展抽样调查质量监控,对调查员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定期汇总上报辖区工作进展情况。

  5、负责本区域调查问卷的收集、审核、整理、上报工作。

  (三)街道、乡镇社保所职责

  1、具体开展抽样调查入户工作;

  2、确定调查员,由其指导被调查单位填写问卷,并督促单位及时反馈填写情况,取回调查问卷;

  3、负责本街道、乡镇调查问卷的收集、审核、整理、上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用人需求调查组织工作

  单位用人需求调查工作是有效监控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的基础手段,对于科学预判我市就业形势,指导政策制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要周密部署,妥善安排,指派专人负责,制定具体调查方案,明确调查进度,做好人员调配,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调查工作。请各区县将负责人联系方式和本地区工作方案于4月26日前上报市职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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