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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五、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地方性法规的预案研究
  对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基本住房保障、养犬管理等有关地方性法规的预案研究,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服务,认真梳理问题,主动出谋划策,努力为破解首都经济社会中的难题奠定基础。

  2012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

  2012年市政府立法工作总体安排项目44项。其中,年内拟完成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6项,调研8项;年内拟出台政府规章9项,调研21项。
  一、计划完成项目(15项)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6项)
  1、食品安全条例(废旧立新草案)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起草)
  2、湿地保护条例(草案)
  (市园林绿化局起草)
  3、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
  (市民政局起草)
  4、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
  (市民政局起草)
  5、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修订草案)
  (市知识产权局起草)
  6、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修订草案)
  (市地震局起草)
  (二)政府规章项目(9项)
  1、劳动合同若干规定(废旧立新)
  (市人力社保局起草)
  2、社区蔬菜网点建设管理规定
  (市商务委起草)
  3、农业植物检疫办法(修订)
  (市农业局起草)
  4、节约用水办法(修订)
  (市水务局起草)
  5、居住证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起草)
  6、公共服务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修订)
  (市经信委、市网管办起草)
  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修订)
  (市住建委起草)
  8、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发改委起草)
  9、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废止)
  (市财政局起草)
  二、调研项目(2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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