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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地区科技局关于《喀什地区2012年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方案》的通知

  4、调查培训需求。由地区、县(市)科技局对培训点经济发展水平、农业产业结构现状、主导产业和农牧民对培训的需求等进行调查、分析,掌握基本情况和培训需求。
  5、开展培训。一方面根据农时季节、生产周期和农村生产、生活特点,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目标培训,每次培训做到针对性强、重点突出。另一方面根据广大农牧民的技术需求,开展大范围的科技培训。
  6、做好培训登记和阶段总结。目标培训对象填写《喀什地区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登记表(卡)》,县(市)科技局对农牧民科技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并建立健全农牧民培训档案。
  (二)培训形式培训单位根据培训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
  1、课堂集中培训。聘请区内外专家、学者,以喀什科技培训中心、县(市)星火学校为阵地,开展集中培训。组织县、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利用星火课堂进行“面对面”的课堂培训,实现目标培训。
  2、送科技下乡培训。由地区、县 (市)组织专家组,到各乡(镇)巡回举办农业科技培训班,送科技下乡、科技赶集,根据农民的需求,并结合生产季节特点,宣传、咨询、解答农民在生产中遇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为农民提供面对面的直接服务,扩大培训面。
  3、进村办班培训。由县(市)科技局组成科技培训讲师团,下乡、进村对广大农牧民进行“面对面”的技术培训,实现科技入户。
  4、农牧民技术员培训。由乡、村组织 “农民专家”和“农民技术员”,开展田间、地头的培训,使更多的农牧民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5、科技特派员培训。发挥科技特派员的作用,利用他们进村入户为农牧民提供科技服务的过程,举办田间课堂、农民夜校等形式,对村民进行集中培训。
  6、以项目为载体进行培训。积极争取上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引导和鼓励项目承担单位开展培训,并将其培训纳入整体培训计划中加以组织和管理。
  五、明确工作职责
  1、地区科技局组织协调开展培训工作,制定地区培训实施方案,审核县(市)年度培训计划,开展检查、指导等工作;开展地、县(市)专业技术人员和师资培训。
  2、县(市)科技局制定年度培训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对象和培训教师;组织、检查基层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县、乡专业技术人员、农牧民技术员和乡、村师资培训。
  3、培训单位制定和落实年度培训计划,为培训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培训学员相对稳定;建立培训台账,组织基本学员填写培训卡。
  4、培训教师根据培训计划和要求,开展集中培训和技术指导,选编培训教材,进行跟踪服务,指导农民发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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