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成立局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的通知
(津国土房综〔2012〕82号)
各区、县国土分局,各区、县房管局,蓟县地矿局、滨海新区规国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
天津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津政令第44号)有关规定和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建设等事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我局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市局决定成立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国忠
成 员:顾廼鸣 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石保良 综合业务处副调研员
刘建平 财务处副调研员
韩 靖 人事处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和考核本级机关及全局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局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日常节能工作以及对局机关大楼节能的监管和统计。财务处、人事处主要负责对局系统公共机构的认定,并负责能耗资金、公务车辆和人员编制情况的监管工作。综合业务处主要负责全局系统节能工作的统计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