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补充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补充通知
(秀山府办发〔2012〕47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县政府已于2012年4月9日印发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秀山府办发〔2012〕42号)文件,根据2012年4月17日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庚即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确保我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推进,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2年4月1日至25日)

  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根据4月17日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庚即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对已制定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和优化,迅速组织召开本辖区、本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和工作推进会。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4月26日至8月31日)

  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根据细化、修订后的实施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开展打击和整治,依法处理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本地区、本行业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突出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惩,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9月1至9月20日)

  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对本地区、本行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做好迎接市上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对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和明查暗访,并向全县通报。

  (四)突出重点时段,明确工作任务

  一是7月1日前,各乡镇、街道和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各自职能职责,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进行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第四次党代会顺利召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