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体广新局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向工作。
五、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2年4月5―15日)。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现状,结合实际制订“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全面部署。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本地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制订本地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渠道、多层次进行宣传,营造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4月16日至11月20日)。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细化的实施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开展打击和整治,依法处理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本地区、本行业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突出行为。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惩,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1月21―12月5日)。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向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情况。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对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和明查暗访,并向全县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县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上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难点问题;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逐级抓好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强化综合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措施果断,强力推进、打击到位。县政府安委会要搞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强化专项整治措施,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实施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要充分发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协同综治、检察、审判、司法等机关,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公开严惩,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威慑力。对非法违法事故查处实行挂牌和跟踪督办,对相关单位和负责人依法从重处罚。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处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