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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县文体广新局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向工作。

  五、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2年4月5―15日)。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现状,结合实际制订“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全面部署。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本地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制订本地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渠道、多层次进行宣传,营造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4月16日至11月20日)。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细化的实施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开展打击和整治,依法处理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本地区、本行业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突出行为。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惩,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1月21―12月5日)。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向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情况。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对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和明查暗访,并向全县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县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上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难点问题;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逐级抓好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强化综合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措施果断,强力推进、打击到位。县政府安委会要搞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强化专项整治措施,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实施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要充分发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协同综治、检察、审判、司法等机关,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公开严惩,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威慑力。对非法违法事故查处实行挂牌和跟踪督办,对相关单位和负责人依法从重处罚。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处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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