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12年人事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津国土房人〔2012〕75号)
各区、县国土分局,市内六区、新四区房管局、滨海新区塘沽管委会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红桥房产总公司、滨海新区塘沽房产服务中心、蓟县地矿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12年人事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2012年人事管理工作要点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国土房管系统人事管理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及全市人力社保工作会议、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国土房管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创新人事管理工作机制,提升人事工作科学化水平,大力加强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和职业道德培养,进一步强化人事管理基础性建设,为国土房管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一、深入开展事业单位各项改革
1.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着手分类改革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市编办部署,在理清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清理规范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拟定清理规范意见。经市编办批准后,按全市阶段安排和批复意见,本着“科学、合理、稳定、规范”的原则,对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进行优化整合,为逐步推进分类改革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深化推进岗位设置管理。认真研究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与市人力社保局主管部门的沟通,探索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新机制,对空缺岗位、晋升岗位推行竞争上岗。
3.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在完成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适时启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工作。
二、全面规范人才引进工作
4.做好2012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部署,启动2012年公务员公开招考工作。局机关继续落实市公务员局关于市级机关全部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要求。各用人单位根据自身需求,科学规范设定招录条件,不断改善公务员队伍来源、经历、年龄、知识等结构。按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报名、初审、笔试、面试、录用等程序,进一步强化各环节组织监督,确保考录过程及结果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