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探索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功能定位、职责范围和组织形式,逐步在我市县级以上政府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认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权工作,确定相对集中复议权的范围,研究集中受理、集中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效能。
24、深入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行政首长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和专家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大力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相衔接的调解联动机制。加强与法院、信访等单位的联系,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研讨新形势下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方式,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针对性。
六、加强法制宣传培训,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25、严格执行法制信息报送定期通报、考核制度。定期对各级、各部门法制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并将其纳入依法行政年度考核,激励和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法制信息的报送数量和质量。
26、进一步加大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力度。加强与报纸、电视台、电台、杂志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发挥中国法制信息网和山东省政府法制网覆盖面广、影响大的优势,有效宣传政府法制工作。认真做好政府法制网站运行、维护和信息更新工作,全方位提高政府法制网站的层次和水平。继续做好《淄博政府法制》简报编发工作,促进政府法制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认真组织开展“全市依法行政宣传日”活动,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人民群众的法律观念。
27、认真做好政府法制培训工作。按照
《规定》和《
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要求,不断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力度。完善政府法制培训、考试自动化系统,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举办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和听证主持人培训班,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强制法》和
《规定》考试,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28、加强政府法制调研工作。紧紧围绕影响和制约政府法制工作深入发展的问题和推进依法行政亟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调查研究,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理论创新,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奠定坚实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