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2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2年政府法制工作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山东省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为主线,以实施《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
《规定》)为着力点,以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规范行政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加强政府法制监督,为推进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全面贯彻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淄博市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目标,明确责任要求。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政府法制工作任务,为深入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加大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力度。依照《淄博市依法行政考评办法》,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完善考核实施细则,加强对各区县政府、市直部门及驻我市有关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3、深入开展全市“行政程序年”活动。提请市政府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工作方案,认真做好“行政程序年”动员会的组织筹备工作,进一步推动
《规定》的学习、宣传、培训和检查、考核工作,完善我市行政程序建设和配套制度建设。
4、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做好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论证工作,对以市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涉法事务积极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重点做好市向文昌湖区放权的调研和实施工作。积极参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