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向残疾人开放,为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提供便利。积极组织、帮助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推广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康复体育项目,举办全市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展示活动。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使30%的社区和20%的行政村建设残疾人体育活动示范点。重视农村残疾人体育工作,引导农村残疾人因地制宜参加健身活动。
6.依托全市体育训练基地,建立优秀残疾人运动员集训队伍,培育残疾人体育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队伍。举办第五届太原市残疾人运动会。组团参加国内重要残疾人体育赛事,争取优异成绩。
(八)无障碍环境建设
1.继续巩固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成果。依法开展无障碍建设,新建、改建、扩建设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建设无障碍设施,加快推进既有道路、建筑物、居住小区、园林绿地特别是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建设施无障碍改造。提高无障碍建设质量和水平,加强无障碍设施日常维护与管理。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市工作。普及无障碍知识,加强宣传与推广。
2.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力度。将无障碍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内容,与公共服务设施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城市公共交通加大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力度,公共交通工具逐步完善无障碍设备配置,公共停车区设置残疾人停车位。广泛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为10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提供补助。开展手语培训,对2000名服务行业人员进行手语培训。基本完成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
3.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无障碍方式发布政务信息。推动公共服务行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立语音提示、屏显字幕、视觉引导等系统。推进聋人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建设。
(九)法制建设
1.完善残疾人事业地方法规政策。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立法计划,修订《
太原市残疾人保障办法》。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和修改残疾人优惠政策和扶助规定。尊重和保障残疾人在相关立法和残疾人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进一步加大
残疾人保障法等保障残疾人权益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积极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3.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将
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意识和残疾人对《
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提升残疾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对残联系统工作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培训残疾人维权工作人员。
4.深入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切实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在政策制定、重大案件处理上发挥有效作用。拓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领域和服务内容,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活动,向社区、农村延伸残疾人法律服务,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依法解决残疾人切身利益问题。将残疾人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助事项范围,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信息化管理和基础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