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促进更多残疾人在各类用人单位按比例就业,逐步建立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岗位预留制度;政府开发的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落实完善残疾人就业促进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通过资金扶持、小额贷款贴息、经营场所扶持、社会保险补贴、税收优惠等措施,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以社区便民服务、社区公益性岗位、家庭服务、电子商务等多种形式促进残疾人社区就业和居家就业。“十二五”期末实现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10000人以上,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40000人以上。
3.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以就业为导向,鼓励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加强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定岗培训,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着力提高培训后就业率。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一次性就业率相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残疾人职业能力开发,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奖励机制。举办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积极参加国家和省举办的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达到18000人以上。
4.规范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全面实施《
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组织好国家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考试,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加强盲人按摩机构管理、年审、检查、监督工作。加大残疾人保障金、彩票公益金扶持力度,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1000名以上并扶持就业。“十二五”期末,建立100家盲人按摩示范店,实现“名称、标识、器具、着装、制度”“五统一”。
5.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将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通过即时岗位援助、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加大就业援助力度。结合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为残疾人提供专门服务。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履行社会责任,为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贴心的就业服务。加强残疾人劳动保障监察,禁止对残疾人就业歧视和违法雇佣残疾人,维护残疾人公平就业权利。
6.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县级以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具备独立开展就业服务的条件,建立残疾人职业指导、职业信息分析、职业能力评估和劳动保障协理相结合的专业就业保障服务队伍,为用人单位提供残疾人就业信息发布和推荐残疾人就业等支持性服务,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职业适应评估、就业和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等服务。依托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培训残疾人就业服务与社保协理员。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网络系统。
7.依托农村扶贫开发和城乡就业统筹政策,扶持农村残疾人开发种养业、家庭服务业和其他增收项目,有序组织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
(五)扶贫
1.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群体,纳入政府扶贫开发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优先帮扶。制定并实施《太原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帮助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优先享受国家扶贫开发和惠农政策,实现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多渠道安排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帮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