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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年龄分

1. 25岁以下

02

 

 

 

 

 

 

其中:女性

03

 

 

  

  

  

 

2. 26-39岁

04

 

 

 

 

 

 

其中:女性

05

 

 

 

 

 

 

3. 40-49岁

06

 

 

 

 

 

 

其中:女性

07

 

 

  

 

 

 

4. 50岁以上

08

 

 

 

 

 

 

     其中:女性

09

 

 

  

  

 

 

按文化
  程度分

1. 初中及以下学历

10

 

 

 

 

 

 

2. 高中阶段学历

11

 

 

  

  

 

 

3. 大专及以上学历

12

 

 

 

 

 

 

按人员
  类别分

1.在校学生小计

13

 

 

 

 

 

 

 ①普通高校

14

 

 

  

 

 

 

 ②高职

15

 

 

 

 

 

 

 ③中等职业学校

16

 

 

 

 

 

 

2. 在职职工

17

 

 

 

 

 

 

3. 下岗失业人员

18

 

 

 

 

 

 

4. 本市农村劳动力

19

 

 

 

  

 

 

  其中:失地农村劳动力

20

 

 

 

 

 

 

5. 外阜劳动力

21

 

 

 

 

 

 

6. 其他人员

22

 

 

 

 

 

 

按职业 (工种)分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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