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执法检查,依法加大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改、吊销证照。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侦办、查处力度,严惩重处犯罪行为。通过打击取缔一批“黑窝点”,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集中解决食品安全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九)健全办案机制,建立打击惩处的有效体系。进一步改进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监管部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及有关证据;公安机关要研究、明确提前介入的案件种类,加大查处力度。健全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联合查处机制和案件通报机制,密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进一步形成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
四、抓好责任落实,提高综合监管水平
(十)落实各级监管责任。各区市要将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食品安全责任制,着力抓好街道(镇)政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把加强食品检测体系建设、社会化管理、主动发现和查处“黑窝点”、控制食品安全事故作为重点目标。各区市、各监管部门要加强支持配合,建立常态化的信息通报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执法格局。要建立“首接责任制”,消除监管盲区、死角,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推诿扯皮等问题。
(十一)完善监管责任体系。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使辖区内每一个区域、企业、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切实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到岗,以责任推动监管体制发挥最大合力,确保各项责任的落实。对没有完成约定任务或没有履行好约定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的内容追究其责任,并责令其尽快整改。
(十二)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逐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管理,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明确主管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责任。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提高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和进出口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五、加强基础建设,提升支撑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