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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政办字〔2012〕50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2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十四日

  2012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国家、省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创新实施“四分三连一前置”工作模式,以深化治理整顿、加大严惩重处力度为抓手,以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为主线,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提升监管队伍素质为支撑,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进一步加速全市食品产业升级步伐,着力提升监管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增强“食在青岛最安全”的社会认知度,以食品安全工作的优异成绩为建设宜居幸福城市作出新贡献,以稳定向好的食品安全形势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夯实监管基础,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一)创新监管工作模式。积极推进“四分三连一前置”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实施分类管理,消除监管盲区;实施分层管理,健全纵向响应机制;实施分区管理,引导食品加工园区、食品经营保障区建设;实施分级管理,推行量化监管。推进连锁经营,抓好镇连锁超市和行政村放心店建设;落实连保责任,构建互相监督的生产经营机制;实施连控机制,建立由镇(街道)牵头,工商所、公安派出所、基层农技服务站、村委会等基层力量组成的群防连控网络。预测评估食品安全风险聚集点,合理布置监管资源,强化风险管理,实现责任前置。
  (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机构设置到位、人员配备到位、制度建设到位、作用发挥到位。强化综合协调能力建设,理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和监管部门职责分工,使各环节监管措施紧密衔接起来,形成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提升监管合力。实施社会化管理,将食品安全职责落实到街道(镇)、村庄(社区),并依托社区、村委会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等群众性队伍,填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空白,弥补监管力量不足的困境。
  (三)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行政监管和刑事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工作经费,加强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和技术装备建设,强化监管基础。加强对监管队伍的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监管执法队伍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侦查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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