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新跨越、进十强”的意见


  (六)促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体系为目标,增强工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到2015年末,二产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900万吨标准煤以下;促进工业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创建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力争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全部实施清洁生产;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推动重点节能技术、设备和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每年实施20个以上市级重点节能及资源综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加快推动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等10大重点节能工程;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实施差别电价等政策,促进落后产能加快淘汰,防止新增落后产能。力争到2015年末,全市万元GDP能耗比2010年下降17%,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8%,万元GDP碳强度排放下降18%,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6%左右。

  (七)推动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按照产业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品牌形象优、配套条件好、节能环保水平高、产业规模和影响居全国前列的要求,创建一批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挥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家电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军民结合产业和新站综合试验区新型平板显示产业等3个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龙头示范作用,推动以产业链为纽带、资源要素集聚的产业集群建设。进一步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园区整合、扩容和转型升级,更好地发挥其产业集聚、对外开放、体制创新等方面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力争到2015年末,新创建1-2个国家级、3-5个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八)推动工业优化布局转型发展。按照市第十次党代会的新定位,推动各县(市)成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主战场、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典范,各开发区成为工业发展的主引擎、创新发展的新高地,中心城区加速转型发展成为安徽的“首善之区”和“辐射源”。以优化城市产业结构为主线,以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重点,大力实施“产城融合”发展战略,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批实施的原则,采取异地搬迁、退二进三、建设标准化厂房、企业自行改造、依法关闭破产等方式,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工业企业优化布局转型发展。利用3-5年时间,引导中心城区企业向同类产业或配套产业相对集中的开发园区和县域工业集中区迁建,形成城乡分工合理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四、保障措施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