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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1年自治区食品安全工作督查报告的通知


  (三)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积极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各地围绕“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宣传周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街头宣传咨询活动、深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宣传工作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全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154次,制作、张贴海报、标语998条,制作展板179块,发放宣传册、材料18万余份,举办街头宣传咨询190次。二是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培训。各地积极组织开展了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的培训,累计举办培训班2297次,培训从业人员13余万人次。同时,各地加大对监管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培训,累计举办培训班457次,培训人员17568人次。

  (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

  各地采取制定实施食品企业诚信建设方案、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街、社区)”创建活动等措施,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乌鲁木齐市印发了《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和《乌鲁木齐市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价披露制度》等三项制度,建立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昌吉州制定印发了《昌吉州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试点建设工作方案》。

  (五)食品安全举报制度进一步完善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我区大部分地(州、市)制定了本地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管理办法,46个县市出台了相关办法,其中,克拉玛依市、哈密地区、巴州、阿克苏地区本级及22个县市已落实了举报奖励资金。2011年,各地通过举报投诉电话,受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1982起,立案642起,办结642起。各地办理行政违法案件1264起,移送司法机关9起。

  (六)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全区各级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巩固成果、强化基础、健全机制、提升素质”的工作主线,坚持整体防控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强化执法协作,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部署开展了“亮剑”、“打四黑除四害”等一系列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截止2011年底,全区公安机关共破获涉及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食品、农资等关系民生的案件138起,捣毁生产窝点136个,打掉批发、销售犯罪团伙26个,有力地维护了自治区食品领域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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