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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项目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项目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
  为深入推进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平台建设,加快建立全省建筑市场建设工程项目数据库,做好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各项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提升监管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我厅决定对各市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项目进行信息采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1名局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数据信息收集、录入和上报。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各市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项目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填报本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工程项目信息,于5月15日前将《一览表》报送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并将《一览表》电子版本发送到邮箱:222158865@qq.com。《一览表》可在“海南建设信息网/建筑管理”栏目下载,在填报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
  二、自6月份起,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按月填报《一览表》,将每月本地区办理施工报建项目信息进行汇总,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一览表》电子版本发送到邮箱222158865@qq.com。
  三、《一览表》填表说明
  1.“项目名称”是指核发的施工许可证上登记的工程项目名称。
  2.“单位工程名称”是指在一个项目中包含的多个单体工程,要求每个单位工程都必须填报。例如“美丽花园”项目由15栋别墅组成,则必须以1栋别墅为单位,单列出15栋别墅单位工程信息。
  3.“勘察招标代理机构”、“设计招标代理机构”和“监理招标代理机构”栏目,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委托了勘察、设计或监理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投标的,则如实填写,没有则可空缺不填。
  四、请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指定1名工程项目数据库信息统计工作联络人,并填报《各市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数据库统计工作联络人登记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4日前传真到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赵小亮
  电话:65330431传真:65230298

  附件:1.各市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项目一览表
  2.各市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数据库统计工作联络人登记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各市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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