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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2〕5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编制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2011年地质灾害概况及地质灾害预报评价

  (一)2011年地质灾害概况。

  2011年,全区共发生地质灾害24起,比上年减少297起,其中滑坡19起,崩塌4起,泥石流1起;因灾死亡8人,受伤1人,人员伤亡减少3人;直接经济损失202.66万元,减少11904.83万元。2月27日阿克苏地区温宿县亚瓦沟(卡坡)发生崩塌,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9月9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吐尔根乡吐尔根沟和统哈拉盖铁矿区废弃一号平硐口发生崩塌,造成7人死亡。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是降雨、融雪、地震和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发生区域集中在天山伊犁谷地,主要集中在4-6月。

  (二)2011年地质灾害预报评价。

  2011年,天山南北麓、伊犁谷地、南疆西部地区发生的90%以上地质灾害都在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预测的地质灾害易发区(段)内,区域性预报准确程度较高。

  二、2012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报

  预计2012年度(2011年12月-2012年11月)全区大部分地区平均气温比常年偏高,其中春季北疆北部、西部略偏低,其他地区略偏高;夏、秋季全区大部分地区略为偏高。

  降水量北疆西部、南疆西部偏多,其他地区偏少,其中春季北疆西部、南疆西部略偏多,其他地区略偏少;夏季天山两侧略偏多,其他地区略偏少,汛期主要降水时段出现在7月上中旬和8月上旬;秋季北疆西部、北部略偏多,其他地区略偏少。

  根据全区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和2011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并结合2012年降水、气温变化趋势预测分析,2012年地质灾害多发生在3-8月,集中在伊犁谷地、天山北坡、南疆西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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