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汛前和建党90周年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水利局,厅直属各单位,各监管企业:
为切实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汛期和建党90周年期间安生生产,水利部决定于2010年4月-6月在全国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水利部《关于开展汛前和建党90周年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水安监[2011]12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检查工作方案,突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好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深入分管工作一线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分级负责,及时总结
省水利厅将根据水利部的统一部署,适时派出检查组对有关单位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