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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洼地外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洼地外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济宁、枣庄、临沂市水利局:

  为规范洼地外资项目建设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建设管理。洼地外资项目建设要严格实行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在满足世行有关要求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国内基本建设程序。

  二、加快招标采购进度。2011年采购计划已得到世行批准,在加快上报世行前审工作的同时,压茬进行后续招标采购工作的准备,及时将施工图设计等资料报送山东水务招标公司(联系方式:张锦 0531-81932877 邮箱:SLZB11@126.com),提前准备后续采购的招标文件,待前审项目通过世行认定后,及时启动所有采购计划内容招标。

  三、启用管理信息系统。已设立账户的单位把建账时间填到系统中即可,没有账户的(如临沂市项目办、济宁市项目办)可以填写今年年初某个时间,抓紧启用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完成世行要求的各种报表和表格汇总工作,以满足工程建设管理需要。使用中遇到问题,可以咨询北京海立信公司(联系方式:王海涛010-64953330 ,邮箱:htwang@helison.com)。

  四、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在满足世行要求前提下,要严格履行国内基本建设程序,完善好各项手续。国内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手续需经市水利局行文,通过省水利系统内网上报省水利厅。开工前审计由厅财务处办理,其他手续建设处办理。要妥善安排时间,提前准备、压茬进行、集中办理相结合,避免因为履行程序耽误时间。实施期间主要包括以下步骤和程序:

  1、项目法人组建(已结束)。

  2、组织招标:招标前需上报招标报告备案,招标后需上报招标总结报告备案,招标完成后及时签订监理和施工合同;委托有水利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第三方检测,并签订委托合同。

  3、项目划分:需上报省水利质量和安全监督中心站认定。

  4、质量监督手续:此手续不用通过内网上报,直接填制《质量和安全监督书》报省水利质量和安全监督中心站办理。

  5、做好现场施工准备及征地移民等工作,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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